开发商的交付义务概述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
2025-05-29
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将所售商品房或房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方的法律义务。具体而言,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条件,将符合质量要求、面积标准且无重大缺陷的房屋交付给买受方,并办理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手续。如开发商违反交付义务,买受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如要求开发商履行债务、赔偿损失等。在实践中,若出现延迟交付情况,买受方还可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计算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三条: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标准将房屋交给买方。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协助买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根据第一千零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买方可以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债务,同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或者增加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根据第一千零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买方有权请求返还首付款,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或者增加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金或者其他费用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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