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124条的内容是什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
2025-0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该条款明确了询问证人的地点、程序及方式。首先,规定了可进行询问的多个地点,给予侦查人员一定灵活性以适应不同情况。
其次,强调了在不同地点询问时相应的证件出示要求,保障询问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再者,着重指出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避免证人之间相互干扰、影响证言的真实性与客观性,有助于侦查人员获取准确可靠的证人证言,从而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刑诉法124条的内容是什么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该条规定包含以下要点:
1. 询问地点多样:侦查人员可在现场、证人单位、住处、证人提出地点,必要时通知到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询问证人。
2. 证件出示要求:现场询问出示工作证件,其他地点询问出示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证明文件。
3. 询问方式:应当个别进行,以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证人之间相互干扰和影响。 这样规定有利于侦查人员获取准确、可靠的证人证言,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该条规定明确了询问证人的地点、程序及方式:
1. 地点多样,可现场、证人单位住处等,必要时可通知到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2. 强调询问时要出示相应证明文件。
3. 要求必须个别询问证人,以保证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证人之间相互干扰影响证言的可靠性。✫✫✫✫✫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具体来说,当案件侦查需要询问证人时,侦查人员拥有多种询问地点的选择。既可以直接在案发现场开展询问工作,这样能及时获取与现场相关的第一手信息;也能前往证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全面了解证人在日常工作环境中的情况以及其与案件可能存在的关联;或者去到证人自己居住的地方,营造相对熟悉和放松的氛围,利于证人如实陈述;要是证人有特别提出的地点,只要合理也可前往询问。而在某些特定且必要的情形下,还能正式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去提供证言。同时,为了确保询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在不同地点询问时都有相应的证件出示要求。并且,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避免相互干扰和影响,询问证人必须逐个进行。
该条款明确了询问证人的地点、程序及方式。首先,规定了可进行询问的多个地点,给予侦查人员一定灵活性以适应不同情况。
其次,强调了在不同地点询问时相应的证件出示要求,保障询问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再者,着重指出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避免证人之间相互干扰、影响证言的真实性与客观性,有助于侦查人员获取准确可靠的证人证言,从而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刑诉法124条的内容是什么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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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规定包含以下要点:
1. 询问地点多样:侦查人员可在现场、证人单位、住处、证人提出地点,必要时通知到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询问证人。
2. 证件出示要求:现场询问出示工作证件,其他地点询问出示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证明文件。
3. 询问方式:应当个别进行,以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证人之间相互干扰和影响。 这样规定有利于侦查人员获取准确、可靠的证人证言,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该条规定明确了询问证人的地点、程序及方式:
1. 地点多样,可现场、证人单位住处等,必要时可通知到检察院或公安机关。
2. 强调询问时要出示相应证明文件。
3. 要求必须个别询问证人,以保证证言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证人之间相互干扰影响证言的可靠性。✫✫✫✫✫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具体来说,当案件侦查需要询问证人时,侦查人员拥有多种询问地点的选择。既可以直接在案发现场开展询问工作,这样能及时获取与现场相关的第一手信息;也能前往证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全面了解证人在日常工作环境中的情况以及其与案件可能存在的关联;或者去到证人自己居住的地方,营造相对熟悉和放松的氛围,利于证人如实陈述;要是证人有特别提出的地点,只要合理也可前往询问。而在某些特定且必要的情形下,还能正式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去提供证言。同时,为了确保询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在不同地点询问时都有相应的证件出示要求。并且,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避免相互干扰和影响,询问证人必须逐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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